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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学贷款相关通知.

作者: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4-12-23

助学贷款相关通知

一、概述

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为实施“科教兴国”战略,加强人才培养,自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。广州大学根据《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》(实行)制定《广州大学国际爱助学贷款实施办法》,积极响应国家开展助学贷款的战略,为在校学生提供助学贷款。

二、对象

1、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(含高职学生)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。

2、贷款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各学院、二级学院在校学生的20%以内,每人贷款额一般为6000或8000元,特殊情况为12000元,且只贷本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,不得对贷款学生以前未交学费等进行追贷。

3、贷款面向非毕业班学生。

4、贷款面向上学年成绩挂科不超1门本学年在库困难学生。

三、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资料

1、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附件1。

2、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》(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),附件2。

3、贷款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或以上人民政府(民政部门)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。

4、《家长承诺书》(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,家长必须亲笔签名同意),附件3。

4、贷款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和反面都要复印)

5、学生证复印件(新生暂时不需要准备)

6、贷款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(有户主名和公安局盖章);

(1)家庭户口簿首页复印件(表明户主及盖有XX省公安厅印章的那一页);(2)父亲户口簿单页的复印件;(3)母亲户口簿单页的复印件

7、上学年学习成绩单(老生成绩单须为原件,新生为高考成绩单复印件)

四、流程

1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要求填写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,提交上课申请资料给学院学工办。

2、学院学工办审核学生贷款申请资料是否齐全、真实,学生的学业成绩、品德行为是否符合要求,并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申请资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3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生贷款申请资料。

4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为公示无异议的贷款学生办理贷款银行卡。

5、学校将拟定获贷学生个人信息报省教育厅和贷款经办银行。

6、省教育厅和贷款经办银行批复高校获得贷款学生的名单及贷款金额。

7、学生登录“学生在线服务系统”提出网上申请。

8、各学院组织贷款学生填写贷款合同及贷款凭证。

9、贷款经办银行放款。

10、贷款存入学生工行卡的同时划扣学生本学年的学费及住宿费。

11、贷款学生毕业前签订还款确认书,填写个人信息表。

12、按贷款合同要求将钱存入还款银行卡,贷款银行按要求扣款。

13、贷款学生在贷款期限前还清贷款。

“学生在线服务系统”面向所有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学生,为学生提供在线业务受理、信息查询等。包括:在线注册、在线贷款申请、在线提前还款申请、学生信息维护、贷款信息查询等功能。

“学生在线服务系统”网址:http://www.csls.cdb.com.cn

登录“学生在线服务系统”方法:

“首页”→点击“继续浏览此网站(不推荐)”进入→点击“使用身份证登录……”进入→点击“身份证登录”→密码:身份证上的年月日(8位数)

五、注意事项:

1、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必须申请贫困生;

2、所有材料必须诚实填写,不允许弄虚作假,否则后果自负;

3、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须先申请学费缓交。

4、申请入库、学费缓交详细事项请阅读《关于做好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学费缴交申请工作的通知》

附件1: 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

附件2: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》

附件3:《家长承诺书》

附件4:支付宝操作流程。

附件下载:c/document_library/get_file

时间:Dec 23, 2014 3:21:00 PM